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关于北京市西城区新太平胡同10号院内东侧搭建的违法建设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02 14:26
经查:该建筑物南北长4.20米,东西宽1.40米,建筑面积5.88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结构。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查档复函证明,该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且无法确定其所有权人和管理人,依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公告如下:
1、请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小时内,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或自行拆除该建筑物。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是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
2、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该搭建人搭建的违法建设上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强制拆除。
(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应自行清理存放于该建筑物内的财物;逾期不清理的,造成损失的由相关权利人本人承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什刹海第一执法队(北京市西城区护国寺街64号)
联系人:刘长华、冯云礼
电话:83223029
2018年5月2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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