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13 12:48
经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3号楼-1东北侧的壹处建筑物,该建筑物东西长7.5米,南北宽7.2米,占地面积54平方米,钢架玻璃结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请该建设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报经西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对该处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该处建设的所有权人、管理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接受调查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应自行清理存放于该处违法建设内的财物;逾期不清理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关权利人本人承担。)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月坛城管队)
联系人:傅古、韩超 电 话:68035118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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