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权利义务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8-02-12 16:37
该建筑物使用人 :
经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78号院1号楼北侧西起第壹间存在建筑物壹处,该处建筑物坐南朝北,东西长20米,南北宽6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砖混结构,有固定基础,用于经营。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查档复函证明,该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无法确定其所有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依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公告如下:
1、请该建筑物的使用人在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或自行拆除该建筑物。使用人是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使用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
2.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该搭建人搭建的违法建设上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强制拆除。
(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应自行清理存放于该处违法建设内的财物;逾期不清理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关权利人本人承担。)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北街3号
联系人:董禄 陈志龙
电 话:63269694
2018年2月12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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