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权利义务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8-01-12 15:28
邓建平:
经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6号院3号楼3单元1805周边搭建建筑物叁处,其中第壹处建筑物在1805房屋的西北侧,坐北朝南,东西长18米,南北宽7米,建筑面积126平方米,无固定基础,彩钢结构,现用于居住;第贰处建筑物在第壹处建筑物的上方搭建,坐北朝南,东西长9米,南北宽7米,建筑面积63平方米,无固定基础,彩钢结构,现用于居住;第叁处建筑物在1805房间的上方,坐北朝南,南北长7米,东西宽4米,建筑面积28平方米,玻璃结构,无固定基础,现用于储存。叁处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217平方米。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查档复函证明,该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且邓建平至今未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依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公告如下:
1、请邓建平及相关权利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在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或自行拆除该建筑物。
2. 逾期不主张权利或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建设上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强制拆除。
(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应自行清理存放于该处违法建设内的财物;逾期不清理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关权利人本人承担。)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北街3号
联系人:董禄 陈志龙
电 话:63269694
2018年1月12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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