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强制执行决定书
京西城管执字〔2017〕第090020号
发布日期:2018-05-25 14:26
相对人:该房屋搭建人
住(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智义胡同2号
案由:违法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于2017年9月4日,对你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智义胡同2号南侧搭建的违法建设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京西城管拆字【2017】第090020号),限你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生效后三日内拆除上述违法建设,你在限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4月17日,本行政机关向你送达了《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履行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催告你在催告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义务。经复查,相对人该房屋搭建人仍未拆除该违法建设。
2018年5月15日,本行政机关申请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拆除上述违法建设。2018年5月15日,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对该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
相对人该房屋搭建人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拆除该违法建设,逾期仍未履行的,将予以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甲3号)或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51号行政复议接待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50号)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2018年5月25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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