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
当 事 人:该建筑物搭建人
案 件 来源:检查发现
案 由:违法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于2018年1月9日,对你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京西城管拆字〔2017〕第190115号),限你于十日内自行拆除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东街甲2号院内南侧的违法建设,你在限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催告,请你自本催告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申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执行。
你在收到催告通知书后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请你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后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不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 系 人:张彤 陈志龙
联系电话:63269694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北街3号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二○一八年十月八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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