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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区落实〈北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区落实〈北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7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38号),结合西城区特点和任务,经区政府研究,现将《西城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第十五阶段


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城区关于落实

《北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

实施意见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驻区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西城区空气质量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明显改善,全面兑现了环保承诺。借鉴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的成功经验,在巩固前14个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成果的基础上,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为了进一步落实市政府污染控制措施,巩固奥运成果,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一)加快淘汰黄标车。西城区各单位所属黄标车按照市政府第十五阶段通告要求,全部淘汰。2009年10月1日前,保障城市运行的黄标车全部予以淘汰或更新。

(二)加大对黄标车的限行力度。从2009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的车辆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部禁止在辖区内行驶。从2009年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辖区内行驶。

(三)支持相关企业建立符合绿色环保标准要求的货物运输“绿色车队”,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要。

(四)按照市政府对绿标、黄标车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大对外省、市、区进入辖区机动车的检查力度。

二、以“绿色施工”为标准,加大控制扬尘污染的力度

(五)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实现“绿色施工”。实施严格的《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在2009年3月1日前,辖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全面达标,未达标的责令停工整改。

(六)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全密闭技术标准。辖区内的道路维修和绿化维护等工程,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必须采用袋装收集。加强对工地现场混凝土搅拌的监督管理,需要进行现场搅拌的必须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

(七)按照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工艺,采用“吸、扫、冲、刷”道路保洁清扫新工艺,增加保洁力度和频次,进一步扩大保洁范围。

三、推进以有机废气为主的污染治理

按照西城区的功能要求,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污染源的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工业、餐饮、汽修、干洗等行业的治理。

(八)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工业、企业污染的深度治理,保持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良好局面。

(九)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排放的检查,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十)加强对德胜科技园区内企业的监督管理。

(十一)加强对服装干洗行业污染治理。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企业和单位,必须更新为全封闭式干洗机或进行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四、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降低二氧化硫排放

(十二)200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文物保护区平房采暖小煤炉改用清洁能源工程,推进天恒热力公司裕中西里锅炉房20吨以上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

(十三)按照新颁布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对未达标的燃煤锅炉进行治理,达标后方可使用。

(十四)继续加大对经营性使用小煤炉、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减少污染排放。

五、实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

(十五)如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时,落实市政府实施的污染控制应急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定本单位的落实方案。驻区企事业单位要自觉履行污染减排责任,切实完成减排任务。鼓励驻区居民参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以实际行动减少污染。

区监察局、区环保局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市政府通告以及本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防治大气污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违反或不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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