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居民的一封信(关于煤改电)
广大居民朋友:
为保障煤改电居民冬季正常使用电采暖,进一步巩固核心区无煤化工作成果,按照市政府要求,西城区对辖区内的蓄能式电采暖设备采取逐年、逐片更新置换,逐步解决设备老化问题,不断提高居民冬季采暖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具体更新事项如下:
1、更新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居民自愿的原则,对使用超过十年的电采暖设备进行更新;设备更新费用由市区政府和居民共同承担,设备产权归居民所有。更新设备继续采用蓄能式电采暖设备,居民在政府招标确定的电采暖设备范围内自主选择品牌。
2、更新范围:新街口街道的西四北头条至八条地区(2003年实施煤改电)、西长安街街道的府右街地区(2006年实施煤改电)满十年的蓄能式电采暖设备。
3、更新时间:更新工作时间节点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31日。逾期将不再享受设备更新的补贴优惠政策,需全额自付设备款。因此,望广大有需求的居民在时限内抓紧更新电采暖设备。
4、更新政策
普通居民按照整机2190元/台作为补贴上限标准,在标准内的,按照设备实际价格的2/3给予补贴,其余1/3部分由居民承担;高于标准的,最高给予补贴1460元,其余部分由居民承担;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居民按照整机2190元/台作为补贴上限标准,在标准内的,按照设备实际价格给予全额补贴;高于标准的,按最高2190元/台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低保户居民自行承担。
5、办公地点:西城区煤改电现场办公室(西廊下胡同32号,电话:66186807)。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西城区煤改电现场办公室
2016年11月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