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工作制度
为推进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工作,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解读,推动卫生计生领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
在制定卫生计生领域重大决策事项时,需同时启动民意调查的征寻工作。按照“谁制定决策、谁征求意见”的原则,委相关业务科室为主要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与本科室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
二、调查内容
围绕即将开展的重大决策事项设计调查内容,从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够直观感知到的事情入手,增强民意调查的针对性。调查的内容要紧扣决策事项主题,尽量体现问题的直观性、题目的可评价性,以保证民意调查活动的易操作性和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对被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要依法予以保密,以便被调查对象能够完全的表达自己的看法。同时,在调查过程中注意对相关文件内容的保密,防止产生误解。
三、调查方式
可以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采用多种调查方式,如: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在调查方法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问卷、问询等方式,通过定点宣传栏、约见、电话、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展开调查。调查对象的选择要注意有代表性和广泛性,调查用语的使用要注意通俗性和严谨性,避免出现歧义。
四、结果反馈
在民意调查的同时应注明最终民意调查结果和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时间,在调查结束后,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公众如有相关咨询及疑问,参与调查的业务科室应及时予以回应。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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