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律师协会、区属各公证处、局相关科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市局统一安排,我局定于2018年10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
二、活动主题
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公共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
三、工作举措
(一)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社区、养老福利机构、养老服务驿站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讲座和咨询;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有效开展帮扶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项工作;组织对老龄工作者法律知识培训,为老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二)开展针对性强的老年人法治宣传。各部门要整合全区老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力量,组织律师以案释法宣讲团队,依托法律“十进”工作平台,深入各社区、养老院、福利机构等老年人群体聚集场所,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开展防骗专项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法律讲座等普法方式,通过大量的、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增强老年人群体法律知识水平、自身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提供更加便利高质的老年人法律服务。公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应开辟老年人服务绿色通道,对于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对于老年人的法律服务事项应做到加强人员调配,强化责任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质量监管。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线作用。进一步强化“12348”便民法律热线法律咨询服务功能,选派职业素质高、援助经验丰富的律师定时值守专线和网络,依法依规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五)进一步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人以及老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优先指派。
(六)进一步完善公证行业助老措施。各公证机构应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根据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在公证机构接待窗口配备适老用品,或由专人引导和协助,为老年人接受服务提供便利。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主题活动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统筹安排,有序衔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各部门积极与区老龄委、社工委、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围绕“10·17”老年节老年人维权等相关主题开展活动,了解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在法律方面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需求,发挥各自领域中的优势,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将维权服务活动做好、做实。
(三)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各部门要突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新时代敬老爱老特色,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平台和载体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法律服务机构在法律服务活动过程中注意对赡养、反家庭暴力和老年人防骗等问题进行宣传,以点带面,做好宣传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要注意活动期间信息、照片等资料的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于10月22日前将活动一览表(见附件)及活动开展情况报法援科。
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
2018年10月11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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