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关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09号一层外南侧109-7-8的建筑物违法建设的公告
经查,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09号一层外南侧109-7-8的建筑物共壹处,坐北朝南,共两层,其中一层第一部分南北长5米,东西宽15.4米,建筑面积77平方米,用于餐饮经营,第二部分南北长12.8米,东西宽27.6米,建筑面积353.28平方米,用于餐饮经营,一层建筑面积共430.28平方米,二层第一部分南北长5米,东西宽15.4米,建筑面积77平方米,用于餐饮经营,第二部分南北长12.8米,东西宽27.6米,去除两处挑空建筑面积68.73平方米后剩余建筑面积284.55平方米,用于餐饮经营,二层建筑面积共361.55平方米,上下两层建筑面积合计共791.83平方米,砖混结构,用于餐饮经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建筑物搭建人。经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西城分局查档复函证明,上述建筑物未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违法建设,且无法确定其建设单位、所有权人。依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公告如下:
1、请上述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或自行拆除。建设单位、所有权人是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建设单位、所有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
2、逾期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所有权人或者其拒不接受处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六十八条之规定,对上述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应自行清理存放于上述建筑物内的财物;逾期不清理的,造成损失的由相关权利人本人承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1号2门3层
联系人:任东伟 石周宇
电 话:66111938
2018年11月16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