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
京西城管催字[2018]020011号
当 事 人:该雨搭设置人
使 用 人:该雨搭使用人
案 由:违法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于2018年8月7日,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羊房胡同23号西门院内南房东数第一间房屋北侧设置的雨搭及北房东数第一间房屋南侧设置的雨搭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京西城管拆字[2018]020011号),责令该雨搭设置人自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叁日内自行拆除其设置的违法建设。经复查,该雨搭设置人未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该雨搭设置人送达催告,请该雨搭设置人自本催告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叁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申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执行。
该雨搭设置人在收到催告通知书后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请该雨搭设置人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后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什刹海第一执法队(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211号)
联 系 人:刘长华、冯云礼
电 话:83223029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2019年2月15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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