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3-15
经查,在北京市西城区教子胡同19号的东墙有外接不规则自建房屋一处,分为三部分,均有固定基础,砖混结构,坐西朝东,其中北部分南北2米,东西5.3米,建筑面积10.6平方米;东部分南北25米,东西3.5米,建筑面积87.5平方米;南部分,东西7米,南北3.6米,建筑面积2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3平方米。现用于经营餐饮。经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西城分局查档复函证明,该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请该建设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报经西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对该处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该处建设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接受调查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应自行清理存放于该处违法建设内的财物;逾期不清理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关权利人本人承担。)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横西街65号301室
联系人:孙达 周嫄 电 话:83553366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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