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权利义务告知书
北京市西城区金福源饭馆:
本行政机关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72号一层位置搭建的建筑物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经查:该建筑物南北长10.00米,东西宽6.00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结构。该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72小时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相对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接受调查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陈述、申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做出限期拆除决定;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报经西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对该处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221号
联系人:刘长华、张喆
电 话:83223029
2019年4月1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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