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强制执行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04-15
京西城管执字[2019]第010003号
当 事 人:该建筑物搭建人
案 由:违法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于2019年4月9日,对该建筑物搭建人在北京市西城区裕中西里小区16号楼1单元101室南侧搭建的违法建设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京西城管拆字【2019】第010003号),限该建筑物搭建人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生效后1日内拆除上述违法建设,该建筑物搭建人在限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4月10日,本行政机关向该建筑物搭建人送达了《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履行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催告该建筑物搭建人在催告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小时内履行义务。经复查,该建筑物搭建人未履行义务。
2019年4月11日,本行政机关经区政府授权批准强制拆除该违法建设。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
该建筑物搭建人在收到本决定后,于2019年4月15日8时整前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逾期仍未履行的,本行政机关将于2019年4月15日9时30分整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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