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建筑物壹处肆间,东数第壹间,东西长4.8米,南北宽1.6米,高3米,建筑面积为7.68平方米,砖混结构,无固定基础,用于储物;东数第贰间,东西长6.1米,南北宽1.6米,高3米,建筑面积为9.76平方米,砖混结构,无固定基础,用于储物;东数第叁间,东西长2.9米,南北宽1.6米,高3米,建筑面积为4.64平方米,砖混结构,无固定基础,用于储物;东数第肆间,东西长3.8米,南北宽1.6米,高3米,建筑面积为6.08平方米,砖混结构,无固定基础,用于储物;上述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28.16平方米。经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西城分局查档复函证明,该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且无法确定其所有权人和管理人,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公告如下:
1、请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或自行拆除该建筑物。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是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
2、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该搭建人搭建的违法建设上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强制拆除。(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应自行清理存放于该建筑物内的财物;逾期不清理的,造成损失的由相关权利人本人承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椿树执法队(北京市西城区椿树园小区15-18底商)
联系人:李松、王猛
电话:63034039
2019年5月9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