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
京西城管强制字[2019]080021号
当事人:该地下室挖掘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七条18号
本机关于2019年3月19日,根据 京西城管强制字[2019]080021号 ,对你(单位)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七条18号院挖掘地下空间的施工现场实施了查封,现已结束。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规定,现对上述查封的施工现场予以解除。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4月19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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