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京西城管限期主张公告字(2019)150010号
经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52号院门北侧搭建的壹处的砖混结构建筑物,南北长8米,东西宽5米,建筑面积40平方米。该建筑物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请上述建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相对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5号
联系人:刘斋 赵晓红
电 话:63017618
2019年5月17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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