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关于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0号旁门院内建筑物的公告
经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0号旁门院内建筑物,该建筑物共三层,南北长6米,东西长22米,占地面积1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96平方米,结构为钢架混合结构,用于办公。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请上述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相对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1号楼5门8层
联系人:王岭 刘利忠 电 话:66162738
2019年5月20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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