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强制执行决定公告
京西城管执字[2011]020180号
住 址:北京市西城区弘善胡同22号
身份证号:
相 对 人:该建筑物使用人
住址:
身份证号:
案由:违法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于2015年8月26日,对赵明钧在北京市西城区弘善胡同22号院门东侧房屋上方搭建的违法建设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京西城管拆字[2011]020180号),限赵明钧于2015年8月31日24时00分前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赵明钧在限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6月3日,本行政机关向赵明钧送达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催告赵明钧在催告通知书送达十日内履行义务。经复查,相对人赵明钧仍未拆除该违法建设,该建筑物使用人未腾退出该违法建设。
经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2016年12月2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对该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2017年2月14日,本行政机关向赵明钧送达了《强制执行决定书》。相对人赵明钧及该建筑物使用人应当在收到《强制执行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相应义务。经复查,相对人赵明钧及该建筑物使用人未履行相应义务。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
于2019年7月9日9时00分整对上述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请该建筑物使用人执行前腾清屋内物品,并于当日参与现场拆除,不参与现场拆除的,不影响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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