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
京西城管停字〔2019〕第020090号
该建筑物搭建人 :
你(单位)在北京市西城区后罗圈胡同22号院内东房正在建设的南北长5.4米,东西宽3.2米,砖混结构建筑物,未能出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意见等规划文件,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建设,在壹日内自行拆除,并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在 壹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相对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如逾期未按要求陈述、申辩,且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拆除的,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可依法查封施工现场、扣押施工工具和材料;如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拆除,将依法立即强制拆除。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强制拆除或者回填违法建设及其安全鉴定的费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以及相关物品保管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的,执法机关可依法加处滞纳金。同时,依据第六十八条规定,执法机关可将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情况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行政机关根据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可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221号
联系人:郭嘉烨 冯云礼
电 话:83223029
2019年8月15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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