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9-12-24
京西城管催字〔 2018〕第180005号
当 事 人:北京市西城区天宁寺前街24号楼北侧及东侧相邻处房屋搭建人
案 由:违法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你在北京市西城区天宁寺前街24号楼北侧及东侧相邻处搭建壹处建筑面积为94.12平方米的房屋的违法建设行为,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京西城管拆字〔2018〕第180005 号)。限你于决定生效后1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并接受复查。经复查,你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催告,请你自本催告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房屋。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申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执行。
你在收到催告通知书后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请你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后1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 系 人:李岩 孟祥斌 电话:6326277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宁寺东里甲18号楼(广外第二执法队)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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