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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新华街北段市政道路工程房屋征收项目公开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报名通知

 

关于北新华街北段市政道路工程房屋征收项目
公开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报名通知
为了保障北新华街北段市政道路工程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确保评估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拟公开选择一家房地产及评估机构,对北新华街北段市政道路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北京市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在西长安街南侧一带进行北新华街北段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经审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拟在北京市西城区北新华街6号、7号、8号、甲8号、9号(部分)、9号迤东、10号(部分)、11号(部分)、甲11号、12号(部分)、13号(部分)、13号东侧公厕、14号、16号(部分)、甲16号、乙16号、17号(部分)、甲17号、18号、18号旁门、20号(部分)、24号(部分)、26号(部分);西绒线胡同1号、甲1号、3号、5号、7号、甲7号(部分)、9号、甲9号、甲9-1号、甲9-2号;小六部口胡同16号(部分)、32号(部分);东安福胡同36号(部分)(以规划范围为准)范围内进行房屋征收。
二、评估机构申报条件
本市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参选。
三、评估机构报名方式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参与项目评估申请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报名参加。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在本通知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估价机构名称、资质编号及征收项目的工作方案等。
四、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1、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按照评估机构申报条件对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资质审核。
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将报名并通过资质审核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征收范围内公告。
3、评估机构选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15
六、报名时间:201712 13日至2017 1219
注:本通知在北京市住建委征收拆迁信息网同时公布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66126959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7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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