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
京西城管催字【2018】020061号
当 事 人:岳祥和 男 1956年8月28日出生 汉族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使 用 人:北京市西城区金福源饭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2MA00CMAQ9J
经 营 场 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72号
经 营 者:张秀兰
案 由:违法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于2019年5月1日,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72号房屋上方搭建的建筑物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京西城管拆字【2018】020061),责令岳祥和于收到决定书五日内自行拆除其搭建的违法建设,责令北京市西城区金福源饭馆于收到决定书五日内自行腾退出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当事人岳祥和未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现依法送达催告,请岳祥和自本催告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将上述违法建设自行拆除,并清理好现场,请北京市西城区金福源饭馆于收到决定书五日内自行腾退出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会同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予以强制执行。
岳祥和在收到催告通知书后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请岳祥和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后15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什刹海第一执法队(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221号)
联 系 人:冯云礼、孙金地
电 话:83223029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4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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