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什刹海街道办事处权利义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7-29
该建筑物使用人:
本行政机关对北京市西城区碧峰胡同2号院内东侧东数第二间搭建的建筑物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经查:经北京市西城区房地产测绘一所测绘,该建筑物一层测绘面积161.81平方米,二层测绘面积161.81平方米,该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23.63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结构。该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由于北京市西城区碧峰胡同2号院内东侧东数第一间搭建的建筑物中的A109室由你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接受调查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陈述、申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做出限期拆除决定;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报经西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对该处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221号
联系人:孙金地、冯云礼
电 话:83223029
2002020年7月29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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