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京西德胜街道公告字﹝2020﹞ 10005 号
经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2号楼门卫室北侧搭建的建筑物,该建筑物为砖混结构,坐东朝西,共一层,东西长2.7米,南北宽2.6米,建筑面积共7.02平方米,现用于居住。现场未发现该建筑物搭建人。经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协查,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且无法确定其搭建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请上述建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4号院明湖大厦C座 德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贾晓光 刘学
联系电话:82060501
(印章)
二〇二〇 年十二月四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