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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西城区竞技体育赛事激励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06

1、问:为什么要制定《西城区竞技体育赛事激励办法》?

   答:长期以来,西城区体育事业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辉煌成就。特别是竞技体育工作以储备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为重点,在不断完善人才挖掘培养体制机制和梯队建设方面成绩斐然。多年来,西城区培养的运动员不断登上全国、国际赛场,在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国内外赛事中争金夺银屡获殊荣。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筹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要求,表彰在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取得优异成绩的过程中做出杰出贡献的西城区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人员,鼓励他们奋勇拼搏、再创辉煌,推动西城区竞技体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继而实现西城区由体育大区发展成为体育强区的目标。


2、问:《西城区竞技体育赛事激励办法》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答:体育事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开幕之际会见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梦想。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要把发展体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精心谋划,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要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弘扬体育道德风尚,坚定自信,奋力拼搏,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更好发挥举国体制作用,把竞技体育搞得更好、更快、更高、更强,提高为国争光能力,让体育为社会提供强大正能量。

不断加强西城区竞技体育工作力度,完善竞技体育重大赛事激励办法和措施,对于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发展体育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报告三大任务,为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和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做出积极贡献有着重要意义。


3、问:《西城区竞技体育赛事激励办法》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参考依据包括: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运会北京市代表团奖励办法(竞技体育比赛)》的通知(京体人字[2018]1号);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在第18届亚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北京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的奖励办法》的通知(京体人字[2018]17号);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在第31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北京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的奖励办法》的通知(京体人字[2016]32号);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北京市代表团奖励办法》的通知(京体人字[2016]22号);

《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奥会北京代表团运动员、教练员奖励方案》。


4、问:《西城区竞技体育赛事激励办法》奖励范围是什么?

   答:西城区培养和输送的在全国运动会(含全运会、青运会)及以上级别的重大国内外赛事(包括奥运会、残奥会、冬奥会、冬残奥会、青奥会、亚运会、亚残会、亚冬会、亚青会、聋奥会、特奥会及其他同等级别综合性竞技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在该成绩的取得过程中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体校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


相关稿件:西城区竞技体育赛事激励办法

政策文件:西体发【2020】1号备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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