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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4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
京西广外街道催字〔 2020〕第20006号
搭 建 人:北京市西城区北手帕巷2号平房顶部房屋搭建人
使 用 人:北京博雅汇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住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手帕巷2号7幢
法定代表人:龚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243958
案 由:违法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已对北京市西城区北手帕巷2号平房顶部房屋搭建人在北京市西城区北手帕巷2号平房顶部搭建有壹处房屋的违法建设行为,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京西广外街道拆字〔2020〕第20006号)。1、限北京市西城区北手帕巷2号平房顶部房屋搭建人于决定生效后7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并接受复查。 2、限房屋使用人北京博雅汇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决定生效后7日内腾退其使用的北京市西城区北手帕巷2号平房顶部的壹处违法建设房屋,并接受复查。经复查,房屋搭建人北京市西城区北手帕巷2号平房顶部房屋搭建人和房屋使用人北京博雅汇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北京市西城区北手帕巷2号平房顶部房屋搭建人和北京博雅汇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送达催告。1、请北京市西城区北手帕巷2号平房顶部房屋搭建人自本催告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房屋,并接受复查。2、请北京博雅汇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催告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腾退其使用的北京市西城区北手帕巷2号平房顶部的壹处违法建设房屋,并接受复查。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申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北手帕巷2号平房顶部房屋搭建人和北京博雅汇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催告通知书后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请你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后1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 系 人:孟祥斌 李岩 电话:6326277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宁寺东里甲18号楼(广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二队)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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