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京 西 椿树街道公告字﹝ 2021﹞10005 号
经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椿树园16号楼底商临近西草厂街一侧有建筑物一处,分三部分,从西往东数第一部分东西长4.5米、南北宽3.65米、高2.8米,建筑面积16.5平方米,坐北朝南,铁架木板结构,四周封闭,目前作为渝特别饭店避风阁及通道使用;第二部分东西长26米、南北宽2米,建筑面积52平方米,此部分从原建筑屋檐接出,西头与第一部分连接,东头与第三部分连接,铁架砖瓦结构,用于屋檐使用。第三部分东西长9米、南北宽4.5米、高3.5米,建筑面积40.5平方米,铁架砖瓦结构,由6根柱子支撑,四周未封闭,坐北朝南,目前为懿颜轩护肤造型连锁店作为门头及雨棚使用。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请上述建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椿树园15-18底商椿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邱先勇、李松
联系电话:63034039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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