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19〕44号),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养老服务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后,应当向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备案。
一、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1.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书(见附件1)
2.西城区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见附件2)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4.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养老机构的实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养老机构服务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原件(新建成养老机构无需提供)
二、备案流程
按照上述材料清单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您可选择以下两种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您可选择直接将备案申请材料提交至西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
(二)窗口办理:您可选择到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外窗口统一提交材料,材料收齐后将转送至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进行备案。
如您材料不全,将一次性告知所需补交的材料;如您材料齐全,将向您提供备案回执、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基本条件告知书和备案公示书,并书面告知市和区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清单。相关材料将通过窗口预约转交或者挂号信邮寄给您。
三、办理部门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
四、办理时限
提交完整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时间、地点
全年工作时间、西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或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外窗口
六、咨询电话
83418233
附件:1.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书
2.西城区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该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人组织名称:
运营服务商名称:
运营服务商地址:
法人登记机关:
法人登记号码(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码:
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
服务范围(经营范围中的养老服务项目):
服务场所性质(公有/自有/租赁):
养老机构床位/社区托养床位/家庭养老床位数量:
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 (章)
年 月 日
西城区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 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养老服务符合《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并积极开展好辐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尊老爱老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违反法规政策、不得有欺老虐老行为、不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不在机构内开展推销、宣传涉老产品及保健品等活动。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稳定隐患,组织养老服务人才开展培养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