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二、政策依据:
【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三、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来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条);2.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来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条);3.材料齐全;4.申请材料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二、用人单位办理招聘登记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五、办理程序:
申报/收件/受理 → 决定 → 发证
六、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分中心人事代理服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塔院胡同8号院3号楼综合窗口。
八、咨询查询:
1.窗口咨询: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分中心人事代理服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塔院胡同8号院3号楼综合窗口。
2. 电话咨询:(010)59657911
九、收费标准:无
十、收费依据:无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