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西什刹海街道催告字[2020]10013号
当 事 人:沙志敏 女 1956年1月20日出生 满族
住 址:北京市西城区板桥头条21号
当 事 人:纪繁新 男 1954年12月19日出生 汉族
住 址:北京市西城区板桥头条21号
案 由:违法建设
本行政机关在北京市西城区板桥头条21号院内东房南数第一间房屋门前搭建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1年7月21日向沙志敏及纪繁新制作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京西什刹海街道限拆字〔2020〕10013号),并限沙志敏自收到本决定书七日内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并接受复查;限纪繁新收到本决定七日内腾退出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沙志敏及纪繁新至今未自行履行前述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催告沙志敏及纪繁新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七日内自行履行上述拆除、腾退义务;沙志敏、纪繁新收到本催告书后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本机关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旧鼓楼大街47号
联 系 人:郭嘉烨、雷剑
电 话:64019742
20192023年6月5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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