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北京市西城区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为进行北京地铁12号线马甸站工程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西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门牌为: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18号(仅含原西城区总工会用房)、北三环中路18号2幢及2幢南侧部分房屋(以规划范围为准)。
该项目立项主体是北京地铁12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作为实施单位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北京盛华翔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房屋评估工作。
项目签约期限自2023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7月29日17时止,上述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签约。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特此公告。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公地址:西城区马甸桥东南角中铁二局地铁12号线项目部办公楼二层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83975106、83975683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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