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2023年我局食品安全监测计划,现将我局组织抽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督抽检的总体情况
2023年4月,我局共组织流通环节食品抽检188批次,抽检的种类及数量具体为:茶叶及相关制品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调味品9批次,豆制品11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乳制品3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7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二、监督抽检的样品信息
(一)合格样品信息
合格样品总量183批次,其中各类别合格样品数量为:茶叶及相关制品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调味品9批次,豆制品11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乳制品3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7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信息
1. 由北京广联创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活武昌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2. 由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阜成门店经营的草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3. 由北京广联创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活鲤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4. 由北京天超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十一分公司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5. 由北京市西城和平门菜市场经营的白不老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三、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依法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区或者外省的,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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