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展览路街道办事处
权利义务告知书
京西展览路街道告字﹝2023﹞ 20003 号
建筑物搭建人:
你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44号4门102号南侧建设建筑物阳台;该建筑物东西长3米,南北宽1米,面积3平方米,砖混结构,用于居住。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意见等规划文件,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 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如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陈述、申辩,且拒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万明园小区14号楼执法队
联 系 人: 乔正、李世和
联系电话:68308535
二0二三 年 九 月 四 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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