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西广内街道限期主张公告字﹝2023﹞10026号
经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协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长椿里5号搭建的六处砖混彩钢结构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请上述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相对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后街23号
联系人:张阳 刘海峰
电 话:63017618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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