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范围
个人
2.办理条件
劳动年龄内,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等形式在本市实现就业的人员:
1.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2.年满十六周岁,从各类学校毕(结、肄)业未继续升学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3.初次在本市就业的进京落户劳动力;
4.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复员转业军人;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6.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7.符合2至6项规定的城市化建设地区农业户籍劳动力;
8.本市农转非劳动力;
9.在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10.在本市实现创业的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
11.在本市实现创业的本市分流职工;
12.在常住地居住的本市非城市化建设地区农村劳动力;
13.在本市实现就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劳动力。
劳动年龄是指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纸质,仅供查验,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社会保障卡);
2.自谋职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主创业人员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仅供查验);
3.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个人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未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4.办理流程
1.业务受理:街道市民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受理就业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2.审核材料:对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现场审核,对灵活就业人员现场审核材料并于3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就业情况;
3.办理登记:审核无误后,办理个人就业登记;
4.打印信息: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个人就业信息,并同《提档通知单》等材料交还办事人员。
5.办理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
承诺:即时办结(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3个工作日)
6.办理地点(方式)
1.户籍或常住地所在街道市民服务中心
2.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
8.咨询电话
12333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