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西什刹海街道催告字﹝2022﹞10014号
当事人:王国庆
案 由:违法建设
本机关对王国庆在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夹道14号院内东房一层搭建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3年5月31日向王国庆直接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京西什刹海街道限拆字﹝2022﹞10014号),并限王国庆自收到决定书三日内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并接受复查。经复查,王国庆至今未自行履行前述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催告王国庆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七日内自行履行上述拆除义务;王国庆收到本催告书后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甲221号
联 系 人:柳阳、李宁
联系电话:83223029
2023年12月14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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