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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白纸坊街道办事处 强制拆除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2-2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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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白纸坊街道办事处

强制拆除决定书

京西 白纸坊街道强拆202210008

 

当事人:北京圣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杨斌

案  由:违法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白纸坊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3月15日,对你(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西街20号圣都大厦309北侧平台之上搭建的违法建设,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京西白纸坊街道限拆字202210013号),限你(单位)2023年3月30日前拆除(回填)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你(单位)在限定期限内未自行履行拆除(回填)义务。

2023年9月18日,本行政机关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催

告书》(京西白纸坊街道催告字202210013号),催告你(单位)在2023年9月28日前履行义务。经复查,你(单位)仍未自行履行义务。

2023年10月16日,本行政机关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强制拆除上述违法建设。2023年12月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并责成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白纸坊街道办事处会同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你(单位)搭建的上述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回填)。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回填)该违法建设;逾期仍未履行的,将于2024年1月29日9时30分依法强制执行。同时,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强制拆除或者回填违法建设及其安全鉴定的费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以及相关物品保管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逾期不缴纳的,可依法加处滞纳金。

你(单位)享有变卖可回收建筑材料并占有残值的权利,同时负有自行清除其余建筑垃圾的义务。如你(单位)自行回收清理,应在强制执行前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强制执行后的24小时内将建筑材料清理完毕;未事先提出书面声明或者事先提出书面声明但未在限定的期限内处置完毕的,本行政机关将予以清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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