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实施细则》的修订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延续传统风貌,促进西城区平房(院落)保护和活化利用,根据《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工作的意见》(京规自发〔2021〕114号)要求,结合西城区实际,制定《西城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细则》共五章十四条内容。
总体架构分为:总则、工作机制、主要内容、办理流程、附则五部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工作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章 “工作机制”(第四条至第六条),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工作组织体系,由区委城工委统筹,实施过程中应采用专业团队负责的方式,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充分发挥属地街道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第三章 “主要内容”(第七条至第十条),明确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确定、实施方案编制内容、组织实施程序及经营利用等方面内容。
第四章 “办理流程”(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明确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工作的具体办理程序。
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至十四条),明确其他可参照《实施细则》执行的情形及施行日期。
三、《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实施细则》适用于西城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更新试点范围内的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试点项目,以直管公房为主,私房产权人自愿参与保护性修缮及恢复性修建的,可纳入试点项目方案整体研究,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施细则》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实施细则》坚持问题导向,以现有政策为基础,着力探索破解老城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过程中的实施主体确认、方案编制深度、组织实施程序、经营利用要求、手续办理流程等问题,创新了解决措施及路径,通过机制完善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相关项目落地,提升老城活力、民生改善及可持续实施。
配套稿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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