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西广内街道告字﹝2024﹞10005号
该建筑物搭建者:
2024年3月18日,你在北京市西城区校场大六条30号院内北房西数第一间南侧搭建的南北宽2.2米,东西长2.6米,建筑面积为5.72平方米的砖混结构建筑物。上述建筑物,经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协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意见等规划文件,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如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陈述、申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限期拆除决定;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报经西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对该处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后街23号
联系人:邓国刚、唐睿、魏子一
联系电话:63017618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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