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肖某某赡养费纠纷
提供法律援助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办理方式:诉讼代理
指派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六信律师事务所
承 办 人:刘刚律师
供 稿:刘刚律师
二、案例正文
【案情简介】
肖某某与丈夫张某共生育一子五女,长子张某某,长女张某1,次女张某2,三女张某3,四女张某4,五女张某5,丈夫张某及次女张某2已去世。
肖某某一直没有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福利养老金,每月800余元。2015年6月,肖某某和丈夫的房子被儿子张某某过户到自己名下,张某某口头承诺自己负担母亲肖某某的全部赡养费用,但是现在除每月给500元生活费以外,其他什么都不管,从2019年以来就没有探视过母亲肖某某。
现大女儿张某1每月给生活费500元,三女儿张某3照顾起居生活,另两个女儿张某4和张某5,因房子事宜及张某某的承诺,对目前不管不顾。肖某某现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且经常住院生病,希望儿子张某某履行其法定义务和自己的承诺,承担肖某某的赡养费用并照顾其生活起居。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联系受援人肖某某,经简单沟通后,了解到受援人肖某某年龄已90岁高龄,遂决定到肖某某家里详细了解情况。承办律师两次到受援人家里,详细了解案情,帮助整理证据,沟通代理思路,耐心分析利弊,全面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及风险,讲解庭审程序及判后权利。经了解:一、受援人肖某某有固定住所,但该房屋已过户到儿子张某某名下,但可以一直居住;二、受援人肖某某法定退休年龄前没有工作,达到退休年龄后,没有退休金,只能靠领取国家福利养老金生活,除儿子张某某和大女儿张某1每月给500元生活费,无其他经济来源;三、儿子张某某获得房屋所有权时,曾口头承诺一人承担母亲所有赡养事宜,但目前不管不问,受援人生活起居由三女儿张某3在照料。
承办律师了解情况后,认为老人需要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但从目前的家庭关系情况看,诉求赡养费是最实际的需求,承办律师耐心向老人解释,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为查明案件事实和追究承担责任主体,应该将所有子女作为被告起诉。诉求为赡养费用,包括雇佣保姆的费用。但老人不想告女儿,只想告儿子。虽然在立案时,将所有子女作为被告,但在开庭审理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本案无法调解,经法官和承办律师充分释明的情况下,肖某某仍坚持告儿子张某某,遂撤掉了其他被告。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800元。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赡养纠纷的案件,受援人年迈体弱,内心深处极度渴望得到儿子无微不至的生活照料与精神上的深切慰藉。但现实情况无法达到自己的愿望,由于长期的家庭矛盾问题,在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无法得到满足。
承办律师考虑到受援人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与同情心,亲自到受援人家里了解情况,帮助收集和整理证据,耐心沟通代理思路,让受援人感觉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和专业的服务。
在代理过程中,承办律师始终保持着极大的耐心与热情,他耐心地与受援人沟通代理思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复杂的法律条文,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与力量。律师的真诚与专业赢得了受援人的高度信任与感激,即便案件最终未能完全达到受援人的预期目的,但受援人依然对律师的辛勤付出与无私奉献表示了由衷的感谢与满意。
承办律师在案件援助过程中所展现出的真心帮助、耐心服务与专业指导,不仅为受援人提供了法律上的援助与支持,更在精神上给予了受援人极大的慰藉与鼓励。这种超越案件本身的人文关怀与职业精神,正是法律援助律师职责所在的重要体现。最终,虽然家庭矛盾的根本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但受援人已深切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与关怀,这对于他而言无疑是一种莫大的安慰与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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