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
稽核整改意见书
稽核意字[2024]第1438号
《今日中国论坛》杂志社:
我单位于2024年9月11日对你单位有关朱慧2006年2月至2006年8月、2009年12月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投诉人朱慧申报缴纳2006年2月至2006年8月、2009年12月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详见《社会保险投诉补缴情况表》共1页。
2.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和第十二条等规定。
3.整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条第五款之规定,限你单位于自收到本整改意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纠正违法行为。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据,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拒不整改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规定依法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特此告知。
稽核组长:邓璐 联系电话:66201706
稽核员:张建业、黄光兴 联系电话:66201699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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