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西大栅栏街道公告字﹝ 2024 ﹞ 10042 号
经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珠宝市街35号门前南侧存在壹处建筑物,坐西朝东,砖混结构,东西长2.65米,南北长3.64米,建筑面积9.65平方米,用于经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建筑物搭建人。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请上述构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回填)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或回填)。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81号
联 系 人: 石润其、高翊庭
联系电话: 63180433
二0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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