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专项审计检查通知书
专审[2024]第1658号
北京妍侬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我中心委托北京中志华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你单位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1月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你单位应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好准备,如实提供有关原始凭证和资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结果,你单位应在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没有异议。
审计服务费由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支付,你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审计检查中有悖其职业道德的行为,可向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举报电话:66201636)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举报电话:88392891)进行举报。在审计结束后,你单位可将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情况的书面意见,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由会计师事务所反馈给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 娄珊 刘新颖
联系方式:66201696 66201689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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