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稽 核 通 知 书
医稽通字[2025]第11010212167891号
北京又见彼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自贵单位接到本通知起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对你单位 刘宇翔 缴纳医疗保险费情况实施稽核检查。请予协助配合,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刘宇翔 2022年11月的工资及工资性收入发放明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你单位准备好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时携带材料到我中心接受稽核检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联系电 话: 66206045
稽核组组长 李妍 稽核员 李哲 牟思衡
逾期不接受稽核调查或不提供相应材料的,我中心将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2 月 27 日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给被稽核单位,一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