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不含医疗和生育)
稽核意字[2025]018号
中国商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我中心于2024年11月14日对你单位有关任际强1993年7月至1998年7月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医疗和生育)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投诉人任际强申报缴纳1993年7月至1998年7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2.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违反了《关于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2号令)第八条和第十九条等规定。
3.整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建议你单位于自收到本整改意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纠正违法行为。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据,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拒不整改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规定依法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特此告知。
稽核组长:邓璐 联系电话:66201706
稽核员:黄光兴、张建业 联系电话:66201709、66201699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7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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