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
行政催告书
京西大栅栏街道催告字﹝2023﹞10032号
该建筑物搭建人:
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搭建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和平门外东街7号楼四单元南侧肆米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于2024年7月30日向你(单位)制作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京西大栅栏街道限拆字〔2023〕10032号),并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8月6日前自行拆除(回填)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你(单位)至今未自行履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现催告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行履行前述义务。
你(单位)对未按期履行规定义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催告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81号
联 系 人: 于洋 孔玲
联系电话: 63180433
印章
二〇二五年二月六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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