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知 书
国业共兴农业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5年1月2日向你单位送达《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核通知书》(社稽通字[2025]第176号),要求你单位按时携带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工资及工资性收入发放明细材料到我中心接受稽核检查。后我中心多次与你单位联系要求提供材料,你单位至今仍未提供。
现要求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工资及工资性收入发放明细材料提交至我中心。逾期不提供的,我中心将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稽核对象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特此告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稽核人员:崔琰、刘新颖
联系电话:66201698 66201689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2层2019室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核科
2025年2月20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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