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关于限期主张权利的公告
京西德胜街道公告字﹝2025﹞10005号
经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三区12号楼南侧东数第五处搭建的建筑物,该建筑物为简易结构,坐南朝北,共一层,东西长5.6米,南北宽3.4米,建筑面积为19.04平方米,用于储物。经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协查,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请上述建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4号院明湖大厦C座
德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刘学 张霞
联系电话:82060501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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